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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河源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楼市讯息 本地新闻
发布于 2021.09.30 15:47

9月28日,河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0次会议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河源市旗帜鲜明推进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工作。据统计,2018年至2021年7月,全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500件,立案396件,查结355件,处分346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持续释放“有伞必打、有腐必反”的强烈信号。

加强领导

为“惩腐打伞”提供政治保障

2018年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腐打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2018年1月,河源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反腐败力量明显增强。市纪委监委切实承担起“惩腐打伞”专责机关的重大责任,将“惩腐打伞”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惩腐打伞”工作,协助市委全力开展“惩腐打伞”工作。

攥指成拳

建立完善“惩腐打伞”工作机制

2018年6月,市委印发《河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总体方案要求,印发《河源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纳入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在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内外贯通融合、协同并进,内部强化“室组地”同向发力,外部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推出一系列协作配合规定,为凝心聚力推动“惩腐打伞”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定《河源市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协作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市扫黑除恶办、政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刑事司法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对其中20起涉黑涉恶案件39名犯罪嫌疑人同步开展调查侦查,及时留置团伙骨干分子和涉案公职人员,同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极大提高了惩治震慑效果。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河源查处的涉黑涉恶团伙具有盘踞基层,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对此,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由机关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与派驻机构、县(区)纪委监委共同组成专案组,重点突破,取得良好效果。

聚力攻坚

多措并举全面起底、深挖彻查

摸清底数。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贯通“巡察+扫黑除恶”,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问题底数。建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动态梳理排查,集中研判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深挖彻查。综合运用由“黑”到“伞”顺序查、由“伞”到“黑”倒序查、“黑”“伞”齐挖并序查的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对政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介入。认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防止出现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未能打深打透的问题。

2018年,市县纪委监委联合查处涉东源县李谢军案的腐败及背后“保护伞”问题,立案公职人员17人,给予充当该组织“保护伞”的东源县公安局黄村派出所原所长李永亮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4月,李永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2020年,严肃查处涉紫金县柏埔镇大鲁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龚德恒案的腐败及背后“保护伞”问题。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黄海涛等人充当其“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1月,黄海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我们在查办案件中,综合运用‘三序查’工作法,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达到了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齐头并进的综合效果。”办案人员说道。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成功查处,既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又有力推动了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

标本兼治

持续深化源头治理

坚持推进查办案件与纠错整改工作紧密结合,做好“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特别是对已查结的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现“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全覆盖,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监管部门深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2020年,市监委根据紫金县柏埔镇大鲁村龚德恒涉黑案暴露出的相关部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监管不严等问题,分别向紫金县公安局、水务局、林业局、供电局等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查出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风不严不实、行业(领域)部门监管出现漏洞等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从全市层面或从全行业、全系统的层面出发,举一反三,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村(居)经费使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是对我市‘惩腐打伞’工作的有力监督。”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常态化“惩腐打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全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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