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雁塔区19宗用地规划公示,含11宗住宅用地和4宗中小学用地。
雁塔区YT-15-13-1、YT-15-13-2等等19宗用地,位于子午大道两侧,雁环路以南,电子正街南延伸线以西,西部大道两侧,现状均为空地,各宗地主要指标如下:
1.YT-15-13-1(DK-4)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6.3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2064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2.YT-15-13-2(DK-4)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7.33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5650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3.YT-15-13-3(DK-4)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5.81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0341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4.YT-15-13-4(DK-4)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1.35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4726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5.YT-15-15-1(DK-6/5)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5.94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0800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6.YT-15-15-2(DK-6/7)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6.63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3221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7.YT-15-16-1(DK-9)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3.39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11859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8.YT-15-16-2(DK-9)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5.73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0060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9.YT-15-16-3(DK-9)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5.59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19545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10.YT-15-19-1(DK-14)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8.04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28140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11.YT-15-18-1/CA-03-01-1(DK-8)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201),用地面积3.3公顷,容积率≤3.5,地上建筑面积11529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
12.YT-15-16-4(DK-10)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1.64公顷,容积率≤5.5,地上建筑面积90200㎡,建筑密度≤47%,绿地率≥25%。
13.YT-15-16-5(DK-11/9)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1.82公顷,容积率≤5.5,地上建筑面积100100㎡,建筑密度≤45.8%,绿地率≥25%。
14.YT-15-19-2(DK-13)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用地面积1.35公顷,容积率≤5.5,地上建筑面积74250㎡,建筑密度≤41.10%,绿地率≥25%。
15.YT-15-15-3(DK-6)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1.62公顷,容积率≤0.8,地上建筑面积12960㎡,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
16.YT-15-15-4(DK-6)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3.57公顷,容积率≤0.8,地上建筑面积2856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17.YT-15-16-6(DK-11)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3.57公顷,容积率≤0.8,地上建筑面积2856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18.YT-15-16-7(DK-12)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3.57公顷,容积率≤0.8,地上建筑面积2856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19.YT-15-18-2(DK-8)用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用地面积0.46公顷,容积率≤0.52,地上建筑面积2400㎡,建筑密度≤52.2%,绿地率≥20%。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日期:2024年04月10日—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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