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经洞头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的《杰城锦园》商品房项目,位于新城大道与复兴路交汇处。
2、我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2009年9月14日办理了土地证,证号为洞国用(2009)第01-1169号;总用地面积为35039.58㎡,用途为商住楼,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本项目无土地抵押。
3、项目经温州市信达房地产测绘队测绘,地上建筑面积67973.82㎡,其中住宅面积54883.50㎡,商业面积11392.96㎡。公建配套面积:301.98㎡,邮电用房面积:889.72㎡,物业用房面积:505.66㎡;另地下部分面积:14716.51㎡。本期开盘总幢数为8幢及商业用房,预售面积为 66276.46 ㎡,其中商品房预售面积为 54883.50 ㎡,计商品房 644 套;商业用房预售面积为 11392.96 ㎡,拟定住宅销售均价约 9681 元/㎡,商业用房销售均价约 20000 元/㎡
4、项目容积率为2.4,绿地率为≧30%。
5、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协议选聘方式,并向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温州市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于2010年11月3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220101111300101;于2010年2月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2010)032201004号。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10年11月份开工,目前工程已进入±0.000工程阶段,计划于2014年6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