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的消息,1月24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公布六项深化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在大湾区实施港澳居民购房支付便利化政策。
来源丨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外管局广东省分局发布《港澳居民购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置业的汇款及结算支付流程和要求。
根据《指引》,2月26日起,港澳居民个人购买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8市的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可在境外汇款,用于偿还境内按揭贷款,跨境支付不纳入每日最高限额。
信息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暂无评论,发起评论可获得更多关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