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业管理又出新招,8月1日起实施!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出台,今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将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承担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没有业委会 要组建物管会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有问题谁来管,答案是物管会。按照办法规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虽然具备成立业主大会基本条件,但因相关原因影响未能成立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后,仍不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拟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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