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对新房进行价格指导,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等。若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超过一年,可按照定价指导流程重新申请备案价格审批,但应优先参考前期项目的网签价格。
暂无评论,发起评论可获得更多关注
暂无评论,发起评论可获得更多关注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