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呼市医保局采访时了解到,为不断增强我市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呼和浩特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参保范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支付条件:参加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满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经评定为中度、重度失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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