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18年“3·30”、2019年“6·20”、2020年“11·30”楼市调控之后,西安在3年时间内出台的第四次调控加码的政策。对于《通知》中群众关心的共性问题,3月31日,市住建局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问题一 《通知》涉及住房交易的政策有哪些?为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在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方面,《通知》规定:一是进一步加强“限购”,政策发布后,“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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