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出让人)及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度天津市第四批共计2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滨海新区外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滨海新区外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在滨海新区土地交易有形市场负责滨海新区出让地块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有关挂牌事项公告详见本公告附表及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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