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复工的通告 (第6号) 为认真贯彻全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有序开工复工,确保实现全年建设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在安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4号)基础上,就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复工要求通告如下: 一、文峰区(高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和安阳县(示范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在符合疫情防控和“八个百分之百”环保管控要求前提下,省市重点项目3月1日起可全面开工复工(含土石方工程);其他工程项目,3月1日起可开工复工(不含土石方工程),3月16日起可进行土石方施工。 二、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在符合疫情防控和“八个百分之百”环保管控要求前提下,3月1日起,各县(市)政府可自行、有序、妥善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复工。 三、疫情防控和环保管控由工程建设项目属地政府负责,各县(市、区)控尘办将疫情防控和环保验收资料向市控尘办备案后即可开工复工。开工复工项目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扬尘管理相关要求。市攻坚办、市控尘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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