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大部分人在买房的时候,所碰到的项目都是预售的,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入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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