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你知道吗?
最近有不少市民在青岛政府信箱里反映自家的社区物业收费高于标准,比如城阳区一小区叠拼业主说物业费高达3.9元/月/㎡,但是实际的服务质量根本达不到标准,且物业拒绝降价。
那么关于收费标准有没有政府规定呢,还真有。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洋房、高层属于普通住宅,那叠拼算不算呢?
目前,青岛市对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是: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别墅之外的住宅。叠拼住宅,属于普通住宅,那么它的物业费也要实行政府指导价。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中明确了市内六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普通住宅物业费标准。
我们可以看到,服务等级达到最高等级五级且配备电梯的,收费标准为2.52元/月/㎡,上浮不超过20%,所以普通住宅物业最高收费应为3.024元/月/㎡;达到最高等级五级未配备电梯的,收费标准为2.08元/月/㎡,最高不超过2.496元/月/㎡。
你家物业费是多少呢?符合政府规定吗?如果您对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不满,建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咨询。
图片来源:政府信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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