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开放日及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实施意见》,旨在全市推广先验房后交房的经验做法。
“先验房后交房”的基本流程为:建设单位需在房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拟定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的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活动开展前发布公告业主自愿报名,活动当天,由参建各方相关人员陪同业主就其选购的房屋质量进行查验,发现不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与业主约定整改完成时限,并逐项落实处理,处理完成后方可组织交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指出,实行“先验房后收房”的住宅交付模式,打破了以往“买了房子看不见,缴费才能领钥匙”的做法,解决了“业主被动收房”、“质量缺陷处置难”、“交付即维权”等弊端,倒逼开发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建设品质工程,有效维护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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