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不包括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1)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办理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借款人身份证。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次日起可办理冲还贷业务。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业务的还款额度。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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