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
该通知主要针对在济南行政区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的人群,该人群可享受,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虽然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额度后,最高贷款金额发生了变化,但是个人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金额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具体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具有准确的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主要有两种:
公式一: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15
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按以上两种方式计算,按最高额确定可贷额度。
最终计算结果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10万元。
缴存时间与系数对照表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即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5(男)-当前年,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0(女)-当前年。
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通俗而言,若公积金缴纳基数为4500,共缴纳6个月,贷款30年,则根据公式一可算出可贷款97200元,根据公式二可算出可贷款291600元,四舍五入292000元,取最高可贷额度,依次类推,最高达规定最高贷款额度35万。
具体计算可登陆网站“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便民服务-贷款金额计算器”输入信息点击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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