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开始,按照监管规定银行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根据央行要求,转换工作原则上应在8月31日前完成。个人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时,房贷客户和银行需要协商确定的内容包括:一是加减点数,二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具体看,一般为每年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监管部门所称的重定价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价基准(转换前为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后为LPR)计算贷款执行利率的时间。其中对存量贷款中的房贷重新定价日规定为每年1月1日,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的重新定价日包括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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