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笔者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刘永刚、孙万良等4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业经审核通过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公示期间,若对拟贴息对象资格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属实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发放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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