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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政府收回一宗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乐居买房 原创 本地新闻
发布于 2024.03.22 18:18 阅读:1w

日前,福清市政府官网公示了一条批复,收回一宗原属于福清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4504.1平方米(约合6.7562亩)。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融政土〔2024〕103号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4〕49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位于宏路街道龙塘村的4504.1平方米(约合6.7562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融宏国用(2004)第08120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清市林业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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