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式公布关于印发《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该细则指出,商品房预售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预售资金监管的解除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项目监管楼幢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期间将全方位地加强对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监管。
本次细则按毛坯交付、精装修交付的工程进度来调整监管额度,超过监管额度的资金可以由开发商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如果同时包含毛坏交付和精装交付两种交付标准时,统一按照精装修交付监管额度执行。
另外,购房人需要注意核对存款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监管账户是否一致(见下图)。如果遇到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未在销售现场公示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等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新版预售监管细则的执行,一方面,可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预售商品房违约交付风险,另一方面,松弛有度,为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开发商可使用银行保函置换资金,但如若发生挪用等违规行为,开具保函的银行则需为此兜底。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暴雷,即便有严格的资金监管,也不一定能顺利交房,因为其中牵涉太多债权和债务关系,如项目配套建设费用、财务和管理费用、前期拖欠的工程款等,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资金完成“保交房”,也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所以购房者在选择房源时,不要听信销售的“一家之言”,多做功课,多做比较,选择当地较有资金实力的开发商,最好选择现房、准现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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