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近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发布最新《房地产中介市场风险提示》,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诱导买卖双方自行交易,逃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等行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注意。
以下为提示全文:
风险提示
近期,我们在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和解决群众投诉中发现,存在有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诱导买卖双方自行交易,逃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为了更好的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资金安全,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选择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过的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要求备案开展经营业务的,属违规行为。
2.房产证件要齐全。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正常办理交易,持老房产证的要关注房产土地手续是否具备正常办理交易条件。
3.房产产权要明晰。买方要求卖方配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看房产是否处于查封、抵押、保全等不能交易的状态。特别要查清房屋年限,房屋的年限会影响购房者能否贷款,及贷款额度。
4.核实卖方的身份。房产有共有人的,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三方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个人或者第三人处理房产交易事务的,应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5.关注房产的性质。除商品房外,还存在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这些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要避免买卖合同与政策、法律冲突。
6.交易费用要算明白。第一类是房产中介收取的服务费用,收费项目在各门店醒目位置都有公示,买卖双方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在签合同前将服务费用讲明算清;第二类是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要关注营业税是否超过免征的年限,继承房产、直系亲属过户或者受赠房产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相对较高等问题。
7.购房需要贷款的签订居间合同前要确认贷款资格。贷款方要到银行咨询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防止居间合同签订后,因贷不到款或者贷不足款违约,承担居间服务费不退和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8.交易资金要进行资金监管。按照规定,凡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都要对买方自有资金部分(包括贷款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到市民之家住房中心窗口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9.看二手房的物管等费用是否有拖欠。买方要求卖方清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等费用。
10.慎重签订居间合同。一是不要听信口头承诺,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承诺均要在合同里书面体现;二是明确违约责任;三是要慎重、冷静签订居间合同,签订前仔细研究条款,或请人帮忙把关。
咨询投诉电话: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63206063
瀍河区:65171967 老城区:65101060
西工区:63225180 涧西区:64150113
高新区:64332520 洛龙区:65962158
伊滨区:696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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