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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为何杜不绝?

新浪乐居 焦点解读
发布于 2021.08.26 08:51 阅读:1w

违规资金进入楼市的现象,一直备受监管层关注。

7月份,发改委、住建部、银保监、公安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要重点整治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等现象。

至今,该《通知》发布已满月有余。各地银保监局先后开出多张相关罚单,但市场中仍有心存侥幸者继续顶风作案。

贷款中介明码标价“协助”贷款

8月7日,深圳市网信办公布了“深房理”案件的最近进展。公告显示,“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报道,部分中介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身陷“深房理”案。相关人员因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上半年曾给出过这样一个数据,“深圳活跃的房产中介也就4万到6万名,但资金中介有8万名以上。房产中介、金融中介,都在吃房地产这碗饭。”

不仅是深圳,北京中介市场也存在“灰色渠道”。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多家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业务员均表示可以“协助”办理住房贷款,只要申请贷款人没有公职,就可以把申请人包装成一家公司的法人或股东,并提供公司流水、交易合同等材料。只要按时还款,银行贷前贷后审查都不会出问题。“协助”服务费一般为贷款额的1%-3%。

还有业务员表示,即使是公职人员,也是“自有妙计”。据其介绍,外地的小银行可以提供办理经营贷业务。但前提条件是,需要缴纳1万元用于办理假的营业执照,且贷款年化利率高达12%。

更有这方面的"成功人士"现场说法:"某某近期在置换房产过程中,因二套房首付要300万元,在我们的帮助下,用现有住房作为抵押,申请了经营贷,凑够了首付。"

由此可见,经营贷等违规资金流入楼市的灰色渠道依然没有完全阻断。

监管层持续加码

整治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不仅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金融监管只是其中一部分,应发挥多部门合力。

多部门协同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发改委、住建部、银保监、公安部等8部委于7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问题,监管层持续保持严查态势。其中,银保监会多次重拳出击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银保监会在7月27日召开的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上也提出,要毫不松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执行“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近期,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天津、安徽、广西、海南、湖北、江西和内蒙古等地方银保监局在召开的年中工作座谈会上,也对下半年的房地产金融监管工作作出部署。

7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针对多家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5家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均因“流动资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吃了罚单。此前,广东、深圳银保监相关部门也陆续开出多张罚单,剑指“经营贷”等违规行为。

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要坚持“房住不炒”,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据悉,该局已要求北京各家银行严格贷前调查、加强支付管理、落实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围堵业务漏洞。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若发现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不审慎,进而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对该金融机构从严、从重查处。

诸多难点待解

事实上,一些购房者和投机者为了填补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但明知是违法违规行为,为何仍有需求?

“河冰结合,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事实上,自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核心城市房价随之快速上升至高位。一时间,“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不起二环一厕所”等炒房言论遍布街头巷尾。

在沉疴痼疾之下,“掐灭房价持续上涨预期”成为当务之急。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最根本的是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打破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与此同时,要坚持有保有压,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信贷支持。

“一定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风险认知能力,让公众明白骗贷是违法行为,提高借款人挪用资金的违规成本。”某地方监管人士表示。

今年以来,监管层三令五申禁止违规资金流入楼市,银保监会也接二连三的开出相关罚单。在监管重拳下,为何部分中介、贷款中介仍有机可乘?

某国有银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贷、消费贷与能快速准确查清钱款去向的信用卡业务不同。银行把现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如果借款人把钱转到其他银行账户,尤其是在多家银行之间多次转账,或者直接提取现金,原始放款银行就没有办法监测,因为涉及跨行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也表示,银行对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监管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而且,银行在追踪资金去向方面缺乏主动性。因为一旦查到信贷资金违规,银行反而要受到牵连。银行在以运动员参与市场行为的同时,还扮演了裁判的角色。

在如何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方面,董希淼建议监管层借助科技手段,构建覆盖全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系统,实现全国“一盘棋”,提升贷款用途监控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建议提高借款人挪用贷款用途的违规成本,建立挪用贷款黑名单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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