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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乐居买房 2021-10-21 16:30 2622阅读

       乐居买房讯 10月2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告表示,为更好地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根据《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到11月19日12:00。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以及各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

       办法规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成立的西安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及复核结果的鉴定。征收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应从专家委员名录中随机抽选3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评审组,具体负责鉴定工作。其中,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不得少于二分之一。评审组应推选1名组长,牵头负责鉴定工作。评审组无法推选产生组长的,可由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指派组长。。鉴定意见书应在鉴定申请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

       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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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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