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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 落实销售实施主体责任

观点地产 焦点解读
发布于 2021.09.04 21:18

近日,浙江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销售行为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全市范围内新开盘房地产项目。该《通知》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销售过程管理、把控期房更名管理、退购房公平公开销售、代理销售监管等方面,切实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据悉,《通知》提出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售楼部现场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房一价”表、销控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不利因素等;完善商品房销售过程管理;严格把控期房更名管理,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者姓名(父母、子女、配偶除外);促进退购房公平公开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备案后,所退房源应当公开销售。

此外,《通知》还强调加大商品房代理销售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规定予以处理;落实销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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