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据烟台住建局官网消息,为向新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自2021年12月1日起,烟台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下同)实行新市民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机制。
申请人需于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市区首次就业,同时,申请人在市中心区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以单位住所为准)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申请人以新就业无房职工名义申请的,须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以外来务工人员名义申请的,不限学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倘若申请人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市区就业,除需满足上段所叙述的条件外,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当低于35900元;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或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之后首次就业并属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的,租赁补贴标准起点为每户每月300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户每月租赁补贴标准起点增加至400元;家庭成员数量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再上调50元;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每户每月租赁补贴固定为300元。
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租金发放补贴。申请人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就业的,租赁补贴仍为每户每月240元。如无政策规定的停发情形,新市民租赁补贴最长发放期限为36个月。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届时可在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可供房源中进行常态化选购,房源出售人为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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