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经乐清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的"御庭湾花园"项目,位于乐清市黄华上岩前村、黄华村,东依瓯潮南路,南临兴华西路,西至上游南路,北靠规划路。
2、公司于 2010 年10 月20 日通过拍卖取得该出让地块。于2011 年 3月 30 日办理了土地证,证号为乐政国用(2011)第51-23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地字第浙规证2011-03828100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用地面积13916.97㎡,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当前土地使用权没有设定抵押贷款。
3、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0350㎡,其中住宅面积39738.95㎡,配电房面积216.01㎡,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0390㎡,架空层1802.48㎡,本项目总幢数5幢,住宅为 273套。
4、项目容积率为≧2.9,绿地率为30%。
5、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乐清市双雁物业管理有限司。
6、公司于于2011 年5月3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浙规证2011-0382810005号; 2011年 8月 24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323201108240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