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乐清市虹桥镇塔桥村、武宅村出让地块(D15-08地块局部) ,经审核批准取名为“铂金首府花园”商品住宅项目,推广名为“铂金首府”,位于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999号(塔桥村段)。
2、我公司通过 挂牌出让 取得 D15-08地块局部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4年 3 月 20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 2015年 1月16日办理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乐政国用(2015)第000386号。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7927㎡,出让宗地用途为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40年。2015年1月21日,经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使用权人将宗地内土地面积共 37927 平方米抵押给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金额为贰亿捌仟万元整,抵押期限由 2015年0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5日。现 抵押权人 已书面同意该项目进行预售。
3、项目总建筑面积:120717.5㎡,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94817.5 ㎡ :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6648㎡,共523户;低层联排式住宅建筑面积9365.5㎡,共28户;商业7514㎡;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900 ㎡。
4、项目容积率约 2.5 ,绿地率约 30% 。
5、前期物业管理选定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并向乐清市住建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协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铂金首府花园”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6、本项目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浙规证2015-038200014号 ;于2015年2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323201502060201,建设规模 94817.5 ㎡,另地下室面积 25780 ㎡,架空层面积 120 ㎡。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14年 9月 30日开工,计划于 2017 年 09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目前8幢的工程建设进度已达到±0.0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