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投资开发的经永嘉县地名办审核批准取名的维多利商务广场商品房项目,位于永嘉县桥头镇桥头大道东侧,土地用途是住宿餐饮用地。
(二)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通过拍卖取得该出让地块,于2012年9月7日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号为永嘉国用(2012)第50-00106号,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年限用地40年。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2339.92平方米,产权式酒店建筑面积29557.5平方米。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没有抵押。
(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2339.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7459.92平方米、地下为24880平方米,本项目总幢数为4幢。
(四)项目的容积率为3.0,绿地率20.02%;
(五)前期物业管理落实情况:与永嘉县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已备案。
(六)公司于2014年1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浙规证330324201403001公建号,建筑规模122339.92平方米。于2014年6月2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4201406250101,建筑规模为122339.92平方米。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13年8月份开工,整体项目现已达+-0,计划在2016年8月29日前竣工。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本项目2号楼4至26层,3号楼5至26层为产权式酒店,已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永嘉县住建局于2015年3月31日签发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号:永住售许字(2015)第004号,产权式酒店预售面积29557.5平方米,全部属毛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