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恒大汽车公告称,已收到来自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裁决。根据该裁决,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的破产及清算呈请。
相关附属公司的注册股本为人民币41亿元,且为本集团于天津拥有智能出行产品生产设施的制造基地的注册拥有人,基地的生产已自2024年1月起暂停。
应本公司要求,公司股分已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主板买卖,以待刊发其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績及达成,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及2025年8月7日的公告所载的复牌指引,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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