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他债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6日设立东亚前海-宝龙地产商业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近期因专项计划底层资产经营和收入不及预期,本公司未能清偿该专项计划的应付本息。
截至2025年11月6日,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专项计划无法按时分配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未能履行《售回与购回承诺函》项下的接受售回的义务,未能按时兑付回售本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仍未能与持有人就展期方案通过持有人大会表决,未按期清偿的专项计划回售本金72,113.00万元,应付利息4,138.98万元。
公司正持续与专项计划持有人展开沟通协商,认真配合计划管理人相关工作,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以尽快召开持有人大会完成展期。
同时,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兑付资金的筹措工作:一方面,切实落实销售及资金归集;另一方面,尽力拓展融资渠道,不断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化解存续债务风险,尽快走出困境,恢复自我良性循环的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债权人和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经营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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