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健康公告称,自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后,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物色具备相关背景、专业知识及经验之合适人选,以填补董事会空缺。然而,由于候选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行业当前营运状况有所顾虑;及候选人要求之委任条款未符合本公司之招聘标准,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以物色潜在合适人选。
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九日向联交所提交申请,请求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及第3.21条,直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并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委任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发布十二月公告之时,本公司尚未获授出豁免。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在王先生获委任后,联交所授出豁免,将本公司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及第3.21条之宽限期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惟须以公告方式披露豁免详情和申请原因。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若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或会更改或撤回所授出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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