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等问题,发布租房提取公积金事项的补充通知。
通知提及,满足条件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次提取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每个自然年内最高提取总额为28000元。
通知详情↓
来源: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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