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消息,经市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协议出让一幅社会福利用地。地块位于晋安区新店镇埔党路东侧,土地面积15524平方米(合23.29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1.3以下(含1.3);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36米以下(含36米)。用于建设养老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处)。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土地契税由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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