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明确了人才公寓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租金和支持政策等内容。
各地要根据人才分类分层级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遵循“简约、实用”的理念.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生活必须设置配备齐全,满足基本租住需求。对高端人才住房需求,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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