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实现财富自由之后,想到的第一笔大投资,就是买房。不过要想通过拿工资买房,难度还真的有点大。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3月31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发文明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了!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18条措施中明确增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这就意味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将在包括福州在内的全省各地区执行。那么,具体将如何实施?
自该政策出台以来,就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内在售楼盘,广泛宣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政策,并引导开发商签署《承诺书》,为购房职工办理该业务做好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1处在售楼盘完成报备工作。
购房职工及配偶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补足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与预付首付款金额间的差额部分;职工在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的当月即可办理委托还贷,做到应提尽提,缓解职工购房、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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