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期,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一则“关于防范因贷款问题引发购房纠纷的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申请贷款的主体为购房人,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前向相关贷款机构咨询了解,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应付首期款比例及可贷款的比例等情况再决定是否购房;切勿轻信销售人员、中介人员或他人可予包办贷款的承诺,购房人、担保人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或帮助骗取贷款。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企业从业人员在销售房屋时,应当询问意向购房人是全款或贷款购房,并告知意向购房人向相关贷款机构咨询了解贷款的相关流程,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不得承诺可予办理贷款,不得明示、暗示或诱导购房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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