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含)起,全款购房的职工,在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首次使用的条件,只要是2022年1月1日后全款购房的职工,均可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协议,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取满购房总额。
另外如果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全款买房时已经以购房原因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了,仍然可以签订购房委托协议提取公积金,并且不需要到柜台办理,直接在“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厅、APP就可以申请啦!是不是超级方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金额应该为购房总额减去该套住房已提取金额,且只有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才可以申请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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