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下胶州的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按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交纳?
答:根据胶发改字[2019]71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前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或者由双方协商约定衡量标准),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交纳。
问:孩子父母名下在胶州市里没有房产,用孩子爷爷的房产划片就近上学可以吗,孩子父母在农村有平房但都在市里工作,有无影响,想知道具体的政策。
答:学生为胶州户籍,户籍不在入学片区房产,用爷爷奶奶房产报名需满足三代同户、父母名下无房产。更多信息建议拨打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电话82233826或82233856。
问:我是一名在胶州缴纳社保的一名刚工作的大学生,我想问一下胶州近几年有相关的人才公寓政策吗?如果有的话,预计哪年能正式投入使用,其中租赁型人才公寓占比多少?
答:经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落实,1、香港路人才住房集中建设项目位于香港路南侧、常州路西侧(书香名苑小区北侧),该项目于2020年年底开工建设,预计于2023年竣工。2、凡在胶州市就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等以上技术职称及高级技工等各级各类人才,名下没有登记房产的,均可在胶州市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一套。3、申请程序:市住建部门发布分配公告后,由单位注册并登录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后,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个人申请时间内,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审核公示后,进行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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