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要注意!

乐居买房2022-02-09 17:36:29

随着成都市场变化,越来越多刚需购房选择二手房交易。但其中依旧有不少风险存在,在买卖交易中值得注意。

其中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许多房产是实质上由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进行登记时,可能仅登记在了夫妻一方名下。虽然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所购买,或者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根据《物权法》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需要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在常见的交易场景中,经常存在房本上的登记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情况,如果买这样的房子,说不定在交易或者交易后期就有其他产权人提出质疑,导致交易失败。

因此除了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明晰产权外,如果房屋是共有的,需要所有共有人亲自到场签署合同,如果有任一共有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须出具委托书或公证委托书(如后期业主本人仍不能到场办理,须持有公证委托书)。夫妻共有的需另外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其他共有的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加入购房群,在线了解项目一手信息

乐居买房温馨提示您
进入买房购房群,了解项目一手信息
长按保存二维码,在微信中扫码进群

确定

上一篇:

赠与房屋给父母,受赠人需要资格吗?

下一篇:

买房大事,这些选房细节一定要注意!

相关推荐

最新知识
知识推荐
楼盘推荐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