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第三人的户口无法迁出,出卖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乐居买房2022-05-07 17:22:09

交易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了房屋出卖人迁出房屋内所有户口的期限以及逾期迁出房屋内户口的违约责任。当交易房屋存在第三人的户口无法前出示,房屋出卖人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是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交易房屋内存在第三人的户口,至少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到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查询。所以房屋存在第三人的户口无法迁出这一情形是由出卖人时差所致,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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