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交房季,对于购房者来说,期盼已久的新家终于拿到钥匙了,那么商品房达到什么标准才能交付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商品房交付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必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二、商品房相关设置设备交付条件
1、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链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链接,保证燃气供应;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其中(1)(2)(3)项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2、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
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交房时小区内绿地率、非市政道路、规划车位及车库、物业服务用房、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等达到验收条件。
在达到交房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前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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