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坐落位置、名称:
我公司投资开发的腾蛟镇第一小学西北侧地块,位于浙江平阳县腾蛟镇上,西南侧紧靠230省道,东南侧与规划道路相邻.西北、东北侧为现状民房。经平阳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命名《腾龙花苑》。
(二)土地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情况:
公司于 2010年8月17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 2010 年 11月10日办理了土地证,证号为:平国用(2011)第06-8002 号;总用地面积为17516㎡,用途为住宅、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三)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地下建筑面积:
本项目共有5幢地面建筑,其中2幢和4幢5幢为17层住宅,1幢3幢为16层住宅底层架空。3幢为一层物业配套用房。经预测总建筑面积50341.31㎡(未计架空层面积1341.2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7234.15㎡,商业建筑面积799.65㎡,地下室建筑面积10465.1㎡,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300.85㎡:其中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69.75㎡,配电室建筑面积154.86㎡,消控室建筑35.52㎡,电信接入间25.52㎡,有线电视接入间15.55㎡
(四)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
项目容积率为 2.2,绿地率为30%。
(五)前期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前期物业管理经协议方式选聘由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向平阳县住建局进行备案,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4年5月14日 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高层住宅1.20元/月.㎡,商业1.80元/月.㎡。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情况:
本项目于2014年4月1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6201404100101号;于2013年11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 330326201306003号。获准建设规模38535㎡,其中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架空层)1341.21 ㎡.地下建筑面积10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