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投资开发的经平阳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名都佳苑”项目位于平阳县万全镇A17地块。
2、公司于 2013年 3月 6 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办理了土地证,证号为 (2013)09745号;总用地面积为 14881 ㎡,土地用途为商住,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全信用社,抵押金额为:35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4年3月27日至2016年10月15日,现该债权人已书面同意该项目进行预售。
3、面积分布情况:经预测总建筑面积为37181.02㎡ (未计架空层面积为1261.5㎡、地下室建筑面积为9675.9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31522.65 ㎡,商业建筑面积为5120.06㎡;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538.31㎡:其中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60.9 ㎡,配电房建筑面积为166.23㎡,开闭所建筑面积为111.18㎡。
4、项目容积率为 2.5 ,绿地率为≧ 30% 。
5、前期物业管理经招投标选聘由平阳正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并向平阳县住建局进行备案,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4年9月1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6、本次申请预售的3#、4#楼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 330326201312230101 ;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 3303262013130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