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后文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将不予批准。
《公告》要求,购买商业、办公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公告》还规定,已销售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再次上市并出售给个人的,个人应符合名下在京无房和商业、办公类房产记录,并连续五年缴社保或纳税。
不仅如此,将商业、办公用地改建成为住宅形式的住房不能落户口,不能使用学校划分区域等住宅配套,只有40年或50年的产权。
可能有人不禁发问,商业、办公类项目未来何去何从?据北京中原研究中心分析,在政策不放松的前提下,商办市场难见起色,不过,在目前商业、办公类项目限购限贷、国家鼓励发展租赁的背景下,盘活市场存量,进行“商改租”,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式。
事实上,北京“商改租”已有政策支持。今年3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等前提下,经区政府同意,可将其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展望未来,可鼓励大量商业、办公类住房转为居住型租赁房,尤其可以考虑转为保障性租赁房,以解决新市民的租住问题。
相关推荐